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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食药监分局发布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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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1 15: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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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州食药监分局发布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警示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临近开学,万州区食药监分局提醒学校、学生、家长注意食品安全,谨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学校、家长应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培养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区食药监分局提醒,在校园周边购买食品时,家长应要求自己的孩子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超市、商场进行消费,认真查看食品的外包装、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并保存好购买发票或者凭证,切勿购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此外,应尽量在家用餐,如需外出就餐,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设施好、管理正规、干净整洁、有量化等级“笑脸”标识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尽量不去卫生条件差、无许可证的餐饮单位用餐。
  值得注意的是,家长要劝道孩子,不要贪图便宜和方便而购买路边摊点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学校周边的烧烤、煎饼、麻辣烫、奶茶及油炸食品、寿司等流动摊档由于是无证经营、卫生条件差、没有卫生消毒设施、食品原料来源不明,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请不要购买食用。如在食用食品后数小时内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可自行乱服药物。进行食品消费时,应保存好消费票据。如发现食品质量有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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