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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全覆盖监管 生产环节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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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8 21: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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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州区全覆盖监管 生产环节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每季度要检查1次以上,腌腊肉和粉条等高风险小作坊是监管重点……记者昨日从区食药监分局获悉,今年,全区预计对128家食品生产企业和573家食品小作坊检查2332家次,实现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全覆盖,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区食药监分局制定印发了2017年度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据了解,今年,区食药监分局严格执行食品监管事权划分的工作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分局监管科室和辖区监管所(办)实施“双覆盖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管理由辖区监管所(办)负责。以2016年度监督抽检存在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以及在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突出企业为监督检查重点,同时把腌腊肉、散装粮食酿造酒、粉条等高风险小作坊纳入监管重点,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全面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同时,进一步明确风险等级和检查频次,根据《重庆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128家食品生产企业确定了风险等级和监督检查频次,明确新设立的企业获证后立即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进行整改。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每季度要检查1次以上,必要时结合实际情况增加检查频次。
  据介绍,区食药监管部门将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食品加工单位的规定和要求,全面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检查生产条件是否发生变化、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及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内容。
  据悉,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对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做好详细记录,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给予查处,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消除,同时将相关检查情况纳入监管档案。对检查结果属于基本符合的,书面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提交整改报告,收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复查;对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
  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责令企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自行整改后提交恢复生产的报告,同时及时组织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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