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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特病患者如何申请快捷诊断办理?门诊费用如何报销?这些特殊疾病相关的社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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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7 20: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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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州特病患者如何申请快捷诊断办理?门诊费用如何报销?这些特殊疾病相关的社保问题你该知晓
  2017年9月6日,从万州区社保局获悉,从本周起万州正式启动了“医保监管宣传周”的活动。为了让更多市民了解到最新的相关社保信息,记者从区社保局整理了一些关于特殊疾病相关的热点社保问题,让读者可以从中知晓了解。
  特殊疾病患者申请快捷诊断如何办理
  据介绍,申请快捷诊断的参保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人员持相关资料到社保局指定的(或市级明确的)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医院进行检查,鉴定合格后,医院为申报人出具《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
  此外,参保人员持以下资料办理特病:《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与申报病种相关的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章)、检查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章),以及医院为申报人出具的《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申报需要委托他人办理时,同时应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双方签字的委托书。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保险局对符合特病资格的人员,可以办理特病证。
  重庆市特殊疾病市级明确的快捷诊断医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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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特殊疾病实行门诊定点就医。原则上由患者在居住所在地就近分别选择1所二级医院和1所一级医院作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重大疾病患者可换1所市内三级医院;对患有三种以上特殊疾病的,还可增选1所医院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对慢性病原则上不到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确因病情需到三级医院治疗的,可凭本人选定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到1所三级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
  职工医保特殊疾病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据介绍,重庆市职工医保特殊疾病根据疾病的轻重情况,实行不同的报销标准。
  随用人单位参保的人员具体信息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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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具体为: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人员目前可享受4类特殊疾病的医保报销: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其特殊疾病报销比例及限额等与随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报销一致。二档参保人员与随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病种中:重度前列腺增生实行限额结算,标准为1000元/年;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实行单病种限额结算,标准为6000元/年;慢性髓性白血病及胃肠间质瘤、非小细胞肺癌可由患者自愿选择实行门诊单病种限额结算,标准分别为6万元/年和4万元/年。
  重庆市居民医保特殊疾病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重庆市居民医保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医药费报销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俗称门槛费),起付线一年计算1次(如果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以等级最高的医院计算起付线)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儿童重大疾病住院和门诊的累加封顶线一档10万元,二档15万元。
  上述病种中:苯丙酮尿症(含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实行单病种限额报销,报销比例70%,报销限额1.4万元/人/年;慢性髓性白血病及胃肠间质瘤、非小细胞肺癌可由患者自愿选择实行门诊单病种限额结算,标准分别为6万元/年和4万元/年。
  特殊疾病中的慢性病门诊医药费不设报销起付线,实行按比例、限额的办法。每次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年、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中慢性病资格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记者 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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