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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结束 市民捕鱼莫违规 万州区渔政处:炸鱼、毒鱼、电鱼,构成犯罪可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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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15: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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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结束 市民捕鱼莫违规
万州区渔政处:炸鱼、毒鱼、电鱼,构成犯罪可追究刑事责任
  为期三个月的禁渔期已经结束半个多月,全区天然水域恢复捕捞,鲜嫩肥美的长江鱼成了不少家庭餐桌上的“座上宾”。昨日,记者从万州区渔政处了解到,今年春季禁渔期间,全区查获电捕鱼案15起,抓获涉案人员40人,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区渔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禁渔期已经结束,但仍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数据
  今年禁渔期间查获电捕鱼案15起
  记者了解到,今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主要以打击长江干、支流电捕鱼为重点,强化渔政公安执法联动,除了对天然水域、水产品市场、水产品经营餐馆常规场所的检查外,还对经营和运销长江鱼的人员进行了查处,做好渔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保障渔业资源不受伤害,让禁渔成果更好的惠及渔民。
  “这几年都在加强禁渔期的宣传,今年共印发宣传资料3000份,开展现场、电视、纸媒、网络宣传110次。从今年的检查情况来看,非法网具捕捞明显减少,无论是渔民还是市民对于禁渔期都有深刻的认识,基本实现了‘江中无渔船、岸上无网具、市场无河鱼’的禁渔工作目标。”区渔政处负责人介绍说,今年禁渔期期间,区农委共组织各种禁渔检查120次,其中和公安机关联合检查20次,出动执法艇55艘次,出动执法车80辆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21人次。
  “从检查情况来看,共收缴、销毁各种网具42副,公安机关查获电捕鱼案15起,查获网具非法捕捞案1起,抓获涉案人员40人,全部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区渔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长江支流,因支系庞杂,监管起来很不容易。
  现场
  渔民忙捕捞市民江中垂钓
  随着5月1日重庆春季禁渔期结束,长江万州段流域渔船恢复捕捞,江面上也开始热闹起来,不少渔船穿梭于江面,岸边也有不少钓鱼爱好者。
  当天早晨,记者在长江万州段十七码头附近看到,由于现在进入退水期,江水干涸,江面变窄,有的垂钓者甚至直接走到滩地边垂钓。“已经憋了整整三个月,禁渔期一过就天天上午过来蹲点钓鱼。”70多岁的饶先生穿着长袖长裤、戴着遮阳伞全副武装地坐在自备的板凳上,眼睛紧盯着江面上漂浮标的动静,生怕错过了一条漏竿之鱼。
  记者在现场看到,像饶先生一样前来钓鱼的市民不在少数,他们各自在岸边挑好位置抛竿而坐,静静等着鱼儿上钩。
  相比于钓鱼爱好者等着鱼儿上钩的静默,江面上渔船的动静则比较大。随着发动机轰隆隆的声音响起,渔船缓慢地向江面驶去。船上一根缆绳将事先折叠好的渔网缓缓拉开,覆盖预先设定的局部水域,当渔网完全展开后,末端的铁链条被拖入江中,渔网随之没入水面,沉到江底……刚刚把夜里收获的鱼虾卖出去的渔民谭明海和妻子没有急着回家休息,稍作休整之后又将渔船驶入了江面。
  据谭明海介绍,他们一般是凌晨2点多开始出门下网打渔,6点多钟收网,在北山清江上城附近的船舶停靠点进行交易,卖鱼的时间一般集中在早上6点到8点。“趁着上午天儿凉快,再去江里下几网,顺便把前几天撒下的网收上来。”谭明海坦言,他们的捕捞物主要以普通的虾子、草鱼、鲢鱼为主,每天能有二三十斤,偶尔运气好能捕到些黄辣丁、江团、胡子鲢、翘壳、船丁,但量都很少。
  记者沿着长江沿岸的十七码头、和平广场码头、音乐广场走访时也看到,不只是谭明海夫妇抢着收获大自然的馈赠,江面上还有不少来来往往的渔船忙着下网、收网,轰隆隆的马达声不绝于耳,让清晨的江面格外热闹。
  市场
  野生长江鱼量少价格高
  虽然禁渔期已过,但记者连日在万州各大农贸市场水产摊点走访时却不见长江鱼的身影,渔民捕捞的长江鱼去向何处?市民又该从何渠道购买?
  “一般都是鱼贩子开着船在捕捞点附近的船舶停靠点来收鱼,我们基本上不会主动到城区农贸市场售卖。”当记者提出这个疑问时,渔民谭明海告诉记者,这样售卖方便快捷省力,还不耽误白天的捕捞作业。
  同样有着十几年捕鱼经验的渔民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每天都是等着鱼贩子上门来收鱼,距离万州城区较近的渔民一般集中在苎溪河沿岸、十七码头、和平广场码头、音乐广场附近的船舶停靠点进行交易。“如今喜欢吃野生长江鱼的市民越来越多,市民可以根据自己住的地方在附近的船舶停靠点进行购买,也可以和附近的渔民取得电话联系,以便随时购买到新鲜的长江鱼。”刘先生说,禁渔期开放以来,除了有鱼贩子上门收购长江鱼,也有不少市民闻风而来买长江鱼回家尝鲜,生意红火根本不愁卖。
  记者了解到,万州长江流域出产的野生长江鱼一般有铜鱼、江团、胡子鲢、尖头、岩原鲤等,但量很少,普通的河虾、草鱼、鲤鱼、鲢鱼慢慢地成为了主要的捕捞品种。
  关于销售价格,记者随后联系上做了20年长江鱼收购生意的秦兴发。据秦兴发介绍,他每天都会开着船在长江沿岸的各个船舶停靠点找渔民收购长江鱼,主要是为万州各大鱼馆、主城的餐饮店供货,不直接在农贸市场销售。“其中大钳虾收的是100元/公斤,普通河虾16元/公斤,跟去年价格基本持平。而今年的江团价格走低,160元/公斤,相比于去年的320元/公斤,价格足足降了一半。此外,鲢鱼均价24元/公斤,鲤鱼30元/公斤、草鱼24元/公斤、鲫鱼40元/公斤。”秦兴发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如今喜欢吃野生长江鱼的市民越来越多,但大多数人并不知道怎么辨别野生长江鱼与人工饲养鱼。“黑色、灰色、黄色、斑点就能分辨出野生长江鱼。”区农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长江里的黄腊丁不是纯黄色,主要以黑色为主,比较小,而市场上出现又大又黄的黄腊丁并不一定是野生的;而长江里的野生鲢鱼主要以灰色、淡黄色为主,整体颜色比较淡,是因为长期在自然水域生长而形成的;江团的颜色以黑色为主,就算用清汤蒸煮也没有腥味,口感也很嫩滑。
  提醒
  非禁渔期仍禁止电捕鱼、毒鱼、炸鱼
  虽然今年春季禁渔期已经结束,但执法人员仍旧没有停止对非法电捕鱼、毒鱼、炸鱼的打击。
  在5月12日晚上渔政处与公安的联动执法中,查获了一起“毒龙虾”案件,把现场缴获的6斤多龙虾直接放生到长江。“当时有三伙人在岸边捡被毒后的龙虾。”区渔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他们不是直接放药毒龙虾,只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夏天是吃龙虾的季节,不法分子为了在这期间谋取暴利,导致最近一段时间“毒龙虾”的案件频繁发生。“当天晚上查处案件中的三伙人,就是捡的别人放药后爬到岸上的龙虾。”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毒龙虾”不仅危害公共环境安全,也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
  禁渔期期间,任何在长江天然水域进行的捕捞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市场和餐饮商家私自兜售野生鱼类都属于违法行为。而禁渔期结束后,全区天然水域恢复捕捞,市民可以放心购买长江野生鱼,但电捕鱼、毒鱼、炸鱼的行为仍属于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万州区渔政处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根据《重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摘录,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船、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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