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同城网

搜索
 
 
查看: 573|回复: 0

2015年市场主体年报本月底截止 否则将被列入异常名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6-2 14: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2015年市场主体年报本月底截止 否则将被列入异常名录
  2016年6月1日,从万州区工商分局获悉,2015年企业年报截止日仅剩不到一个月时间,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通过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选择到辖区工商所以书面的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不按期完成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用将受损。
  据介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从施行的总体情况看,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后,新旧制度过渡衔接平稳,年报公示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大多数市场主体存续状况良好。截至今年5月31日,我区本地企业应年报26914户,已报19594户,年报率为72.8%;个体应年报71242户,已报51693户,年报率为72.56%;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1257户,已报1076,年报率为85.6%。
  据悉,年报公示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构建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的基础和保障。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或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于年度报告截止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虽然企业在补报年度报告后可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为正常记载状态,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记录会“终身”存在于“信用档案”中。同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经营将会处处受到限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或禁止。
  工商部门特别提醒:一是市场主体应合理安排年报报送时间,避免集中填报造成网络拥堵;二是在报送年报前,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须知和操作指南;三是联络员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登录公示系统变更联络员信息;四是除年度报告外,企业还应在出资情况、股权变更、知识产权出质、行政处罚等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予以公示。





上一篇:万州区将开展七个专项整治行动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篇:长江上游主跨最长悬索桥-重庆万州驸马长江大桥主缆架设完毕
万州生活网:https://www.023002.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