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一男子图方便人行道上停车撞坏消防栓水柱冲天 提醒:将车停在斑马线和人行道上都属违法
事故现场 2017年2月22日下午,万州鼓楼三路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在临时停车时不慎将人行道上的消防栓撞断,水柱冲起近10米高。事故发生后,交巡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并通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前来抢修,道路交通没受影响。
2月22日17时许,万州驾驶员谭师傅驾车前往鼓楼三路附近办事。到达目的地后,谭师傅心想一会儿就走,便准备将车临时停放在人行道上。谁知,谭师傅疏于观察,在把车摆正的过程中只听“咔嚓”一声,车头前面顿时喷出一股近十米高的水柱。谭师傅下车一看,原来是车子把人行道上的消防栓撞坏了,水柱冲天而起,不少经过的行人和车辆纷纷遭殃,谭师傅一时间不知所措。
正在附近执勤的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钟鼓楼大队民警闻讯后立即赶到现场,民警看到,喷出的水势较大,人行道上已出现积水。民警立即通知消防部门和自来水公司人员前来抢修,同时,指挥和引导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很快,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将消防栓修好,道路交通没受影响,也没有造成其他损失。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按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交巡警提醒驾驶员,停车一定要停在规定地点,临时停车也不例外,将车在路边乱停或是停在斑马线和人行道上都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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