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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洗衣服遭遇“霸王条款” 万州区工商分局:违反公平合理原则属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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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17: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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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洗衣服遭遇“霸王条款” 万州区工商分局:违反公平合理原则属无效条款
  现在,衣物在干洗店干洗过程中出现染色、缩水;干洗格式合同存在损害消费者权益等现象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消费纠纷也多了起来。针对这类情况,连日来,区工商分局对全区的干洗店格式合同进行了专项检查。
  日前,游女士就遭遇洗衣店“霸王条款”的陷阱。她将一件外套拿到某洗衣店干洗,数日后到该店取回衣物时,发现衣服上的钮扣几乎全部软化,已影响穿着效果。对此,她怀疑是洗衣店人员操作不当而导致了高温融化,于是向洗衣店要求赔偿,但该店工作人员拿出当时送洗时开具的票据说:“这上面写得很清楚,所洗涤衣物缩水、褪色、钮扣软化均不负赔偿责任”。事后,游女士在向区工商分局牌楼工商所投诉后,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区工商分局相关工作人员指出,制定不合理条款的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据此规定,可认定经营者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属无效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同时,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在此次针对干洗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工商人员将干洗行业的格式合同进行研究,查找格式合同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组织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发现格式条款中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及时纠正,认真整改,自觉合法经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部分干洗店使用的格式合同中存在的“霸王条款”现象,如格式合同条款预先约定“自接件之日起,保管一月后如有虫蛀、鼠伤、霉烂等情况,本店概不负责”、“超过三个月不取者一切责任自负或作抛弃处理”等霸王条款,工商执法人员逐户开展行政指导,规范接件凭证内容。截至目前,共检查干洗店78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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