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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万州城区食品摊区将统一规划管理 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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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4 14:5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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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起城区食品摊区将统一规划管理 力求创建整洁优美、和谐有序、服务完善、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环境
  煎饼摊、稀饭摊、油条摊、烧烤摊……这些品类繁多的食物散发着各种诱人的味道,吸引了不少路人前来购买,但是摊点的油烟、噪音污染以及造成的交通拥堵令人担忧。对此,不少市民呼吁,应加强对流动食品摊点的规范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街面环境。
  昨日,记者从市政园林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摊区设置管理,规范食品摊贩经营秩序,改善食品摊贩经营环境,解决食品摊点乱摆乱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影响交通通行以及油烟、噪音污染环境等问题,我区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的通知》,编制完成了《重庆市万州城区食品摊区设置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对城区食品摊区进行统一规划。本规划将于本月开始执行。
  据介绍,本规划按照“实事求是,着眼长远;科学设计,规划前瞻;减量提档,美化环境;便民服务,合理布局;积极引导,解决问题”的指导思想,科学规划城区经营摊区(点),堵疏结合,努力破除影响市容秩序的难点顽症,执行后将创建一个整洁优美、和谐有序、服务完善、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环境。
  本规划的范围为万州城市建成区的道路两侧。在学校、医院、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小区、广场、公园、车站、码头等特定区域内的露天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街道办事处在征得特定区域管理者同意后纳入本规划;规划内容包括早市食品摊区和夜市食品摊区,含流动食品餐车。早市摊区在每天8点30分前收摊,夜市摊区在每天18点后出摊,白天食品摊区禁止设置。
  摊点分区分类管理
  本规划期限为四年,2017年至2020年,共涉及24个街区,123个食品摊区,其中,早市摊区34个,夜市摊区89个,面积共计40386平方米。
  按照分区分类规划,一类区域实行严禁,主要指的城市重要主干道、重要窗口、重要节点、交通要道,该区域原则上不规划食品摊区,经市政府和区政府批准的特色夜市街区除外;二类区域实行严控,主要指的一般主干道、重要次干道以及车站、码头周边,该区域应严格控制容貌和规模;三类区域实行严管,主要指的一般次干道、巷道和社区,该区域应严格规范管理,以不阻塞交通、不扰民为基本条件。其中,二类和三类区域可集中设置流动食品餐车,但限定经营时段。摊区设置不得对公共环境造成影响,摊区内涉及到通道、消防栓、变压器等须避让。
  食品摊区设置规定
  城区的食品摊区设置应结合区域现场环境而设置,采用“保留、整改、搬迁、取缔”并举的方法对食品摊区进行规划整治,力求创造出良好的城市景观和彰显个性的城市文化,提升城市景观的视觉质量,进一步促进城市健康、有序的发展。
  食品摊区实行划线经营,统一编号,定点定位。
  同时,食品摊区管理将严格落实“三限、三有、三控”(限时间、限地点、限规模经营,有经营许可、有垃圾收容器、有防渗漏地垫,控噪音、控油烟、控隐患)管理标准,打造样板规范摊区。要求食品摊贩做到“摊配垫、垫配篓,垃圾自己要带走;干净来、干净去,不能污染一寸地;不违规、不扰民,居家生活享安宁”,形成万州食品摊区特色。
  餐饮摊位招牌要做到规格统一,摆放整齐;桌椅和防渗漏地垫的大小、颜色要统一,物品摆放有序;无占用、损毁绿地和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无随意扩大经营面积、超范围经营、乱搭乱建、乱牵乱挂的行为;不得设置固定亭棚,只能统一设置临时亭棚或遮阳伞。
  夜市摊区禁止区域
  夜市摊区原则上在广场、主次干道较宽人行道、城乡结合部、有条件的社区巷道设置。以下区域禁止设置:
  (1)窗口区域、公共绿地范围内、城市道路车行道、长江两岸滨江路外侧人行道等;
  (2)消防通道、医院急救通道、学校大门两侧100米范围内及加油站周边;
  (3)人行道宽度不足5米的路段;
  (4)盲道及影响公共设施正常使用的路段;
  (5)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占用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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