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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多勤联动”综合整治行动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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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4 17: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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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移违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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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摩托车非法安装的雨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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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在人行道砌梯步被当场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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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占道经营夜啤摊点被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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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不挂车牌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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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轿车逆行被处罚

  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引导之后,万州区“多勤联动”综合整治市容(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拉开帷幕!6月17日,由公安交巡警和城管、运管执法人员组成的“多勤联动”综合整治执法队伍走上街头,集中对高笋塘区域的车辆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行驶、摩托车涉牌涉证、市民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拉网式”查处和清理,这标志着万州综合整治市容(交通)秩序行动全面打响。截至6月23日,共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摩托车、三轮车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146起,拆除乱搭乱建摊点、棚、亭、LED屏等137处;暂扣两轮摩托车、三轮车103辆、电瓶车25辆、小车3辆;暂扣涉嫌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物品132件,收缴摩托车、电瓶车非法安装影响安全驾驶的遮阳伞遮阳篷57个。
  6月17日,集中整治行动第一天。上午9时许,100名执法队员分成三队,对红光摩配市场至泰兴电脑城一线开展“拉网式”排查和整治。发现问题,立马整治,把问题解决后,队伍再往前推进。
  记者在红光摩配市场看到,经过前期的入街入门面入户宣传,大多商家已经将摆放在人行道的车辆、货物、摊点等移到门面内,一些非法搭建设置的摊棚也已自行拆除,整个街面比以往清爽了很多。不过,也有少数商家没有整改,依然将两轮摩托车、三轮车和货物摆在人行道上,占道吆喝,占道经营。另外,还有一部分“游摊”和“摩的”占据人行道摆摊叫卖、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秩序。
  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占道摆放的货物进行暂扣,对占道停放的车辆予以拖移,并向商家和摩托车驾驶员下达《处罚决定书》。同时,对于一些违法搭建的亭棚,占用人行道修建的混凝土梯子等非法设施当场进行拆除。
  在小天鹅市场一线,仍有一些商家将商品摆到人行道或是将物品等挂在门店外销售。执法队员见状立即上前对商家进行提醒,对于拒不听从的商家,现场予以处罚,暂扣其违法摆放的商品,并告知其到整治办接受处理后再领回被扣物品。
  据“多勤联动”整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6月17日开始,执法队伍采取分段集中整治的方式,按照《万州区“多勤联动”综合整治市容(交通)秩序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市容秩序、交通秩序等各个方面,连续对高笋塘区域的影响市容(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严查车辆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道经营、违规搭建等违法行为。
  整治中,执法队员采取边整治、边处罚、边宣传、边教育的方式,对各类影响市容(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纠处,同时进一步向商家、摊贩、驾驶员及市民宣传讲解相关规定,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养成良好习惯,共同维护畅通、整洁、美丽的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
  据统计,6月17日至6月23日,“多勤联动”综合整治执法队伍共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摩托车、三轮车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146起,拆除乱搭乱建摊点、棚、亭、LED屏等137处;依法暂扣涉嫌乱停乱放、无牌无证、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103辆、电瓶车25辆、小车3辆;依法暂扣涉嫌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物品132件,依法收缴摩托车、电瓶车非法安装的雨篷、雨伞57个。
  “多勤联动”整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整治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下一步,将继续保持严查严整高压态势,对影响市容(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一占道经营多年的夜啤摊被清理
  在白岩三支路下口与红光路出口交汇处的一块较为宽敞的人行道上,有一家夜啤酒餐馆,常年占道经营,其冰柜、案板、操作台等也摆在人行道上,影响行人通行和市容形象。
  在前一阶段的入街入户宣传中,“多勤联动”综合整治执法队员多次来到这里,向店主宣传综合整治和相关规定,并责令其整改。
  6月20日上午,“多勤联动”综合整治执法队员在对白岩路电视台路口至重百商场一线进行综合整治时,发现该餐馆仍未整改,依然占道经营。
  随即,执法队员叫店主将相关食品从占道摆放的柜体中取出之后,依法暂扣了占道摆放的冰柜、操作台、案板等8件物品。同时,拆解人员搬来楼梯、电焊等工具,对其违法搭建的灯箱、广告牌、铝棚等一一进行拆除。执法队员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整治,多年长期占道经营、非法搭建的这个“顽疾”被彻底清除。
  当天下午,该店主来到“多勤联动”整治办处罚室接受罚款500元的处罚后,将被暂扣的8件物品领回。店主表示,以后一定守法经营,同时支持市容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驾驶员写保证书不再乱停车
  6月21日上午,“多勤联动”综合整治执法队员在白岩路进行集中整治时,看到一辆两轮摩托车停在路边,执法队员随即将这辆摩托车抬上拖车拖移现场。
  这时,一名男子气冲冲地跑过来,称自己姓乔,是两轮摩托车的车主,停车在路边是因为在路边经营一家门面生意,辩解说在自家门面前停车是很正常的事。并且说话时情绪非常激动,无论如何也不准执法人员离开。
  见状,执法队员当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请他支持理解配合整治行动,并告诉他前几天在宣传时曾告诫过他不要乱停车,并耐心解释白岩路两边乱停车辆会影响畅通等道理,渐渐地,乔某情绪平复。
  冷静下来的乔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天下午,他主动来到“多勤联动”整治办,找到执法队员,接受处罚,领回摩托车,并承认自己的错误,对自己之前的过激行为表示悔恨。乔某还当场写下保证书,表示以后一定遵守相关规定,不再乱停车,支持市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维护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愿意为建设美丽万州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不挂车牌和逆行被现场处罚
  6月17日上午10时许,“多勤联动”综合整治执法队员在对红光摩配市场一线进行整治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停在路边,民警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该摩托车没有悬挂车牌。
  面对执法队员的检查询问,驾驶员从车上取出一块车牌,连称自己有牌照,只是没有来得及挂。“你有牌照怎么不挂?难道不知道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规定吗?”执法队员问道。
  驾驶员面对执法队员的教育,点头承认错误。随即,执法队员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其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处以扣12分,罚款200元。
  同一时间段,一辆红色SUV占用公交车专用道逆行,被执法队员当场拦下。由于其行为属于“违反禁令标志”,执法队员依法对其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接受处罚后,发还暂扣的车辆、物品
  “多勤联动”整治办提醒,凡是被暂扣车辆、物品的人员,请尽快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到北滨大道二段399号“多勤联动”整治办处罚室接受处罚。
  接受处罚后,将发还被暂扣的车辆、物品。不过,逾期未接受处罚或被扣车辆、物品本身是非法的,如拼装车、改装车及假冒伪劣物品等,将依法予以强制报废或集中销毁处理不予发还。
  市民要积极参与配合综合整治,如有违法行为请自觉整改
  区“多勤联动”整治办倡议市民,综合整治已全面展开,希望广大市民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配合“市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城市管理法规,交通运输法规,做到:车辆不乱停乱放,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在斑马线前与行人抢行,不争道抢行,不人为添堵;行人不闯人行道红灯,不横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护栏,不损坏交通设施;市民不乱倒垃圾,不乱摆摊点,不占道经营,不乱搭乱建,不乱贴乱画,不乱设广告;出租车不拒载,不宰客,不强打组合;公交车不赖站,不追逐,不拒客,不随意变道,不强行超车。
  如自己存在影响市容(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要自觉纠正,主动整改,把万州城市当作自己的家来对待,让万州这个大家庭更加靓丽、舒适、平安、畅通。
  链接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道路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主干道、距主干道道绿石五十米范围内的次干道及其两侧设置停车场和经营性推点、亭、棚;
  (二)在次干道及其两側从事产生油烟的餐忺经营活动;
  (三)临街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设置摊位摆卖、经营;
  (四)在树木和护栏、路牌、电线杆等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
  (五)在桥梁、人行天桥上摆摊、兜售物品;
  (六)在地下通道擅自摆推、兜售物品;
  (七)在主、次干道或窗口地区派发经营性宣传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暂扣占道经营物品。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在主城区的城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整洁,机动车辆车身、车轮有明显污迹尘土的应当及时清洗。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罚款。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禁止在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道上设置机动车辆清洗、维护、装饰场所。
  依据规划设置的车辆清洗场所,应当符合容貌标准,进出口道路应硬化处理,排污设施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
  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委托有关专业组织代为拆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禁止在主、次干道上清洗机动车辆。违反规定的,处五十元罚款。
  记者 周志华 通讯员 古胜云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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