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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已小伙擅自改色还不挂车牌!司机遭罚5200元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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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2 16: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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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接受处罚  为了追求炫酷,擅自将车身颜色改了;为了防止路边停车被抓拍,干脆把车牌放在后备箱里……湖南小伙开车在万州被交巡警查处,结果被记12分,罚款5200元,小伙直呼“划不着”。
  10月17日8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周家坝大队民警在福建大道早高峰执勤时,发现一辆颜色酷炫的“高级灰”轿车停放在路边影响了道路通行秩序,于是民警上前检查,发现该车没有悬挂号牌,车主也不知去向。据附近商家反应,这辆车已经停在此处有一段时间了,给他们也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民警通过核查获悉,车主姓黄,男,29岁,湖南人。民警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很快联系到了车主。黄某赶到现场后,民警问道:“你的车怎么没有号牌呢?”面对民警的询问,黄某却说,他看到车牌的螺丝有些松动,便索性取下放到了后备箱里。
  “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号牌。”民警对其进行交规教育。在民警教育下,黄某承认了违停怕被拍照处罚的原由。
  接着,民警在查看黄某的行驶证时,又发现了该车的另一个严重问题。
  行驶证上显示,这辆轿车的车身颜色为红色,而现在“高级灰”很显然跟原车身颜色不相符合。“这又是怎么回事儿呢?”民警问。
  黄某告诉民警,自己不喜欢原来的车身颜色,所以就私自将车身表面贴上了一层“时尚的”磨砂亚光灰色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后,要及时到车管所申请备案,并重新核发登记证书和行驶证。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机动车改色的相关法律法规。
  随后,民警对黄某擅自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对其驾驶机动上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以上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交巡警依法处以黄某罚款5200元,记12分。
  黄某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时,他自言自语太“划不着”了。他表示,以后要遵守交规,不能“任性”。
  交巡警提醒,想给自己爱车换个颜色的司机朋友一定要注意,更换颜色一定合法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可以办理变更车身颜色、车架、发动机和更换整车等业务,但必须在车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车管所进行登记备案才可以。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并且处罚相当严重。
  机动车号牌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准予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法定标志,如遇车辆牌照丢失或损毁,车主一定要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补领或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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