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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万州摆摊不用办营业执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解读 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内摆摊无需办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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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2 20: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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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万州摆摊不用办营业执照?新版《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解读 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内摆摊无需办照
  10月12日,记者从万州区工商分局获悉,新修订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在监管体制、措施以及处罚尺度方面均做出了较大的变革,如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摆摊营业,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同时,还大幅降低了对无照经营者的罚款处罚标准,明确了无照或无证的监管职责等,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为此,记者围绕上述焦点,对万州区工商分局作了采访。
  合法经营范围放宽 宽容“谋生性营业”
  据介绍,新版《办法》明确规定两大类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即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新版《办法》的实施有利于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增强市场自由度和宽容度。可以说这是一部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管理办法,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促进创新创业。”万州区工商分局指出,该《办法》放宽了对创新营业行为及民生性营业行为的法律控制,体现了政府对基层百姓“谋生性营业”的宽容。同时,也为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创新营业的试验性规制留下空间。也就是说,商贩只要在地方政府指定的地点和时间里摆摊谋生计也是属于合法经营。这样一来,不仅满足了基层百姓的谋生性营业需求,也保障市场秩序活而不乱。
  不再没收工具 罚款数额大幅降低
  据了解,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的创新创业环境,该《办法》在监管体制、措施以及处罚尺度方面也做出了较大的变革。首先,体现了对无照经营行为处罚有度的原则,大幅降低了对无照经营者的罚款处罚标准,最高处罚额度从原来的2万元、5万元、20万元及50万元降低为1万元、5000元。同时,新版《办法》还取消了老《办法》中“没收工具”的规定。
  查处无照无证 监管职责更清晰
  新版《办法》还合理区分了“无证经营”“无照经营”“无证无照经营”三种情形。对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无证经营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查处。对既无证也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无证经营的规定予以查处。
  此外,为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行政效能,该《办法》还强调了加强政府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和信息共享,并引入信用监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组织、协调职责。查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查处部门将无证无照经营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公示相关信息。
  万州区工商分局表示,由重罚款转向重信用,体现了部门监管理念的转变,监管目的也更为清晰了。同时,通过信息共享、情况通报、信用公示等方式,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力度,也可以更好地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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