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名嫌疑人非法捕捞 获刑!自购24万尾鱼苗放生 补过!
29名被告人在江边放鱼
为了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实施渔业资源生态补偿,保护长江母亲河。近日,由万州区法院牵头,在区渔政渔港管理处协助下,区法院环保法庭的法官来到三峡库区万州长江边,现场监督29名被告人放养草鱼、鲢鱼等四大家鱼鱼苗近24万余尾。
29名嫌疑人禁渔期电捕鱼分别获刑
据承办法官介绍,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当场截获非法捕捞鲢鱼等长江鱼共40余公斤。调查中发现,刘某某、费某某等29名涉案人员在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犯案过程中多以电鱼的方式捕鱼,他们自行携带蓄电池、增压器、舀子等电捕鱼工具,在万州区、奉节县、开县等长江支流水域实施电捕鱼。
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某等29名被告人在国家规定的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鉴于29名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均自愿认罪,悔罪表现较好,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处费某某、刘某某等2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经区法院环保庭法官教育帮助后,29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懊悔不已,在接受法院的刑事处罚后,主动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积极承担修复长江生态责任。
自购价值8万1千元的鱼苗放养长江
11月20日上午,长江边上微风习习,刘某某、费某某等29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告人来到长江边上,在环保法庭法官的监督下,将价值约8万1千元的鱼苗缓缓放入长江,用于修复长江生态,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在场围观的群众均为他们的悔过行为表示鼓励。
“看了今天的鱼苗放生,我也感触很多。在学到很多法律知识的同时,我也会告诉身边的朋友亲人,要爱护生态环境,不要进行非法捕捞。”住在江边的市民张先生对记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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