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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出台扶贫脱贫医疗救助工作实施细则 设置“济困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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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4 21: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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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济困病房”减少入院预收费 力保贫困户看得起病
万州出台扶贫脱贫医疗救助工作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按照开放床位8%比例设置“济困病房”,免收普通门诊诊疗费、挂号费......记者昨日从区卫计委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扶贫脱贫医疗救助工作,推进落实各项扶贫脱贫医疗救助惠民政策,着力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区卫计委本月出台了万州区扶贫脱贫医疗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力保贫困户看得起病。
  “建卡贫困户看病就医有绿色通道。”区卫计委相关人士介绍,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及我区实际,制定医疗救助分级诊疗办法。以“城市三级医疗机构提供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二级医院提供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接收三级医院向下转诊的亚急性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和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会办医机构)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为基本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让贫困群众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督促医疗机构按照开放床位8%比例设置“济困病房”,对因病致贫建卡贫困户实施医疗救助。督促医疗机构落实“济困病房”各项费用减免政策:减少入院预收费,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减少40%,二级以下机构减少50%;免收普通门诊诊疗费、挂号费和患者院外(辖区内)会诊费;对经医保报销及享受民政医疗救助等救助政策以后的自付费用减免30%。住院起付线按医保相关政策执行,不予减免。
  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等弱势群体无力缴费,拖欠急救费用怎么解决?区卫计委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按照疾病应急救助相关政策和规定,对符合疾病应急救助条件的贫困群众(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身份清楚但无力缴费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实行疾病应急救助。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先由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经上述渠道支付后费用仍有缺口的,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按年度和属地原则向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解决。
  据悉,我区还将加快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到2016年7月31日前,全区因病致贫建卡贫困户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率、健康档案建档率均达80%以上。10月31日前,全区因病致贫建卡贫困户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率、健康档案建档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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