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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颗牙齿值5万多元 咋回事? 原来是一无证牙医违反医疗常规损害患者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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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4 11: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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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呢?
13颗牙齿值5万多元 咋回事?
原来是一无证牙医违反医疗常规损害患者牙齿,法院一审判其支付被害者的赔偿款
  俗话说,牙痛不是病,可是痛起来却是很难受的。一个未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庸医”,使用违反常规的治疗方法,不但让病人饱受牙痛折磨,还使其口中13颗牙齿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最终,万州区法院一审判决该“庸医”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事发 女子3次就诊多颗牙齿脱落
  家住万州区五桥的张辉,因为牙痛经常到住家附近的牙医诊所就诊。当她第三次来到这里时,一直为张辉治疗的医生李云无奈地告诉她,依照张辉现在的病情,诊所已经没有能力医治了,让她尽快到附近的医院进行治疗。听到这个消息后,被牙痛折磨的张辉顿时大怒,与李云争吵了起来。张辉听到要去医院诊治的消息后,为何生气?事情还要从十年前说起。
  2006年的一天,因为牙齿疼痛难忍,经他人介绍,张辉来到了附近的牙医诊所,希望在这里可以治疗病痛。经过医生李云的诊断治疗,张辉需要补牙。随后,李云为张辉上下补了两颗牙齿,病情得到了暂时的好转。可是好景不长,一年后,张辉新补的牙齿突然脱落了,因为没有发生疼痛,张辉没有特别关注。
  2009年,在原补的牙齿旁边,有两颗牙齿无故脱落,张辉再次来到李云所在的诊所,李云在牙齿脱落的地方又为其补了牙。
  2011年,这次的牙痛似乎异常剧烈,整个口腔的牙齿似乎都在疼痛。在又有两颗牙齿脱落的情况下,张辉第三次找到了李云,李云在检查了张辉的牙齿后,表示自己已经无能为力了,希望张辉立即到医院接受治疗。张辉、李云为此争吵不休,由于双方发生争执,附近的派出所民警在接到电话后,赶到现场进行调解。
  诉讼 诊所医生被患者告上法庭
  此后,张辉来到三峡中心医院接受牙齿治疗,病情稳定后,张辉认为李云非法行医,并且对自己的健康造成了伤害,应赔偿自己损失。虽然在民警的调解下,李云赔付了张辉1600元的医疗费以及200元的误工费,可张辉认为李云误诊对自己造成的伤害巨大,因此将李云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李云除去之前的赔偿,还应赔偿自己13万余元的相关治疗费用。
  经鉴定,张辉的伤残等级为十级,且张辉的13颗牙齿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而后,万州区医学会做出专家组分析意见书,意见书载明,李云所采取的治疗方法违反医疗常规,张辉的牙齿病损与李云的治疗处理方法错误和选用材料不当有直接因果关系,李云应承担主要责任。
  一审 被告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原告5万余元
  由于李云有非法行医的嫌疑,万州区公安局向区检察院提交了犯罪嫌疑人李云涉嫌非法行医罪一案起诉意见书。经审查,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李云非法行医,造成被害人张辉牙齿损害事实清楚。但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非法行医”罪的规定,现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李云非法行医行为达构罪标准。
  随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由于被告李云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口腔诊疗活动,同时区医学会作出专家组分析意见书载明:李云所采取的治疗方法违反医疗常规,张辉的牙齿病损与李云的治疗处理方法错误和选用材料不当有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主要责任。
  结合本案,法院确认由被告李云承担本案80%的责任,原告张辉承担本案20%的责任。据此,法院一审宣判被告李云赔偿原告张辉53445.98元,其余费用由原告张辉承担。(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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