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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城区二期临时占道停车5月4日开始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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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6 14: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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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州城区二期临时占道停车5月4日开始收费
  2016年25日从万州区市政园林局获悉,5月4日开始,城区二期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将正式收费,目前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辆数量迅猛增加,“停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区道路资源利用效率,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我区从2014年7月1日起启动了临时占道停车收费,一期实施收费管理的路段包括白岩二支路、红光路、桂花路等十多个路段。
  目前,城区二期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施划完毕,相关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将从5月4日开始停车收费管理。收费时段为:3月1日—11月30日7:30—21:00;12月1日—次年2月28(29)日8:00—20:30。
  实施路段包括:山湾路(红光小学对面)、后街金座、津滨路、骨科医院、石峰路、天城东路、天城西路、海关路、黑龙江路、鼓楼一巷、鼓楼三巷、消防支路、火车站、百安大道、上海大道、宁波路、天星路、安顺路、安庆路。
  收费标准将按《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即:2.00元/半小时·车位累计计费,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一天内同一辆车在同一车位连续停满10小时以上的,停车费按10小时收取。
  近日,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区公安局联合发出关于实施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的公告提出:驾驶人员应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到车辆有序停放,自觉做好安全防盗工作,按标准缴纳停车费;不为任何单位和个人设置专用停车泊位;临街门店、单位不得私自占用停车泊位;对违反规定停放车辆、侵害收费管理人员的,由区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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