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行人竟边聊天边横穿马路 要不得! 交巡警:市民横穿马路给交通“添堵” 更带来安全隐患 要过马路,不管有没有斑马线,就直接横穿;又或者是嫌走斑马线、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麻烦,直接从道路上横穿……这是一些市民的随意动作。殊不知,这样一个细微的动作,会给道路交通秩序造成影响,并带来安全隐患。昨日,记者在万州城区多条道路调查发现,存在这样行为的行人还不少。对此,交巡警呼吁市民,城市交通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作为交通参与者,要自觉树立文明交通意识,从自身做起,做到不横穿马路,共同维护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秩序。
A
数名行人乱穿车辆被逼停
地点:太白路福斯德广场
昨日上午10时许,太白路福斯德广场路段的人车流量不小,车辆一辆接着一辆,通行还算有序。不过,在道路的两侧都不时有行人横穿,使得车辆减速甚至停车避让,对交通造成影响。
10时08分许,道路两侧分别有几个行人同时横穿道路。而此时,又恰逢万三中的车行信号灯转为绿灯,数十辆车同时开过来。由于这些行人横穿,占据行车道,车辆只得纷纷停车避让,导致车流出现滞留,发生短暂拥堵,现场喇叭声一片。可这几名行人却不为所动,“任性”的在车流间穿梭。
两行人边聊天边横穿马路
地点:白岩路重百商场门前
10时30分许,记者来到白岩路重百商场门前路段。由于从白岩路末端方向驶来的车辆与高笋塘下穿道出来的车流汇集,加上此处又设置有公交站,车流量比较大。
10时41分许,有两名行人从太白岩小学门前支路走出来,没有半点的犹豫和考虑,径直走向白岩路横穿马路。此时,刚好有一辆公交车出站,同时,高笋塘下穿道方向也有数辆小车驶来。公交车被逼停,后方的车辆出现滞留,下穿道方向出来的车辆同样只能减速避让,可这两个行人却一边聊天,一边慢慢悠悠地横穿马路,全然不顾滞留的车辆。
B 调查
走过街设施嫌麻烦是主因
福斯德广场旁边几十米处就有斑马线,而且有信号灯控制,而在重百商场门前,更是有鸡公岭小学地下通道和三羊开泰地下通道两处过街设施,可为什么行人却不愿从这些地方安全过街呢?“走地下通道要多走一截路,不方便。”“这条路不宽,几步路就过去了,绕过去走斑马线麻烦。”……这是记者在街头采访时一些市民说得最多的话。
一些市民表示,走过街设施要多走一段路,太麻烦。另外有些市民更是表示,平时习惯横穿,压根儿没想到过街设施。市民谭女士说,鸡公岭小学地下通道虽然已经修建好多年,但平时几乎没多少人走。“也就是一些学生走这个通道。”谭女士说。
面对有过街设施不走的行人,出租车司机向师傅一脸不满。他说,这几年万州的车越来越多,交通压力增大,但很多市民却不走过街设施,而是横穿马路,往往会人为“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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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横穿马路易引起拥堵且很危险
“行人横穿马路确实是导致交通受阻的原因之一。”交巡警说,行人横穿马路会造成人车争道现象,从而占据行车道的空间,导致原本正常行驶的车辆减速甚至是停车避让,引起车辆滞留甚至是拥堵。同时,行人横穿马路也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稍不注意就可能引发交通事故。据统计,每年因行人横穿马路引发的交通事故不下200起。
在上周五召开的万州城区交通管理座谈会上,百安坝街道庆宁社区居民邓国惠就提出,行人横穿对交通影响的问题,并建议对行人横穿马路行为进行处罚。
记者查阅相关法规发现,对于行人如何过马路,相关道路交通法规都有明确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马路,应当确认安全后通过。第89条则指出,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5条也明确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交巡警说,每个人都是交通参与者,过马路一定要走过街设施,要自觉摒弃横穿马路的陋习。行人横穿马路,给交通造成影响,也给自己带来安全隐患。
相关链接
深圳:行人闯红灯或成信用污点
早在2012年年底,深圳市交警部门就开始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行人闯红灯处以20元至100元不等的分档处罚,或让违法者穿上“绿马甲”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深圳市交警部门还意将交通违法与个人信用贷款、买房等挂钩。
新加坡:
行人横穿马路要被罚款
在新加坡,若行人在禁止穿越的地方横穿马路或在十字路口闯红灯,即为违法,将被处以20元—70元新币(约人民币90元—300元)。
记者快评
莫让过街设施成摆设
交通文明与每位市民息息相关,是城市文明程度最直观的体现。不论是行走或是开车,只要在路上,每个人都是交通参与者。无规矩不成方圆,市民们本应具备文明交通的意识,各行其道,互相礼让。
目前,万州城区各个地方的过街设施已有一定规模,不过这些设施却常常“遇冷”,其中的关键原因就在于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缺乏。如果市民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不横穿马路,减少人为“添堵”,交通秩序就会相对好转,交通事故也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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