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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减免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 2016上半年减免逾115万元
万州区坚持把“低端有保障”作为重点,大力推行公益殡葬,让殡葬改革惠民利民。针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生活有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及边远山区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实行了基本殡葬费用优惠、减免。昨日,记者从区民政局了解到,1至6月已经为困难群众减免基本丧葬费逾115万元。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具有万州常住户籍、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农村五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镇乡民政办填写相关材料后,凭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区殡仪馆办理减免事宜。
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区殡仪馆可在1500元以内直接办理“五项基本丧葬服务费”(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一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减免事宜。
1至6月份,区殡仪馆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城镇“三无”、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其他困难群体的殡葬费用优惠、减免政策,减免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城镇“三无”、重点优扶对象568户次82.54万元,减免其他困难群体共620户次32.73万元,共计减免殡葬费用115.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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