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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男子冒充“低保局局长”弟弟诈骗他人2万元 一审犯诈骗罪获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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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3 22: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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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州男子冒充“低保局局长”弟弟诈骗他人2万元 一审犯诈骗罪获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 法官提醒:申报低保要通过正规渠道
  万州一中年男子颜某驾车流窜到临近的忠县,编造哥哥是当地“低保局局长”并能够申请低保补助款的谎言,在取得别人信任后诈骗钱财。近日,颜某因犯诈骗罪一审获刑受罚。法官提醒广大市民,申报低保要通过正规渠道,否则贪小便宜就会吃大亏。
  男子冒充“低保局局长”弟弟行骗
  去年11月20日,家住忠县的七旬老人李大爷出门玩耍,遇到一群人在摆谈申请低保补助款的事,李大爷便凑上前去打听消息。其中一个中年男子称自己的哥哥是县“低保局局长”,帮人申请低保补助款自然是小事一桩。李大爷原本就有申请低保的想法,见“低保局局长”弟弟在此,便找其打听具体办理事宜。随后,李大爷得知“低保局局长”弟弟叫颜某。
  颜某得知李大爷有申请低保补助款的想法后,表现得很热心,并称愿意帮李大爷的忙。随后,颜某开始着手为李大爷办理低保申请,颜某告诉李大爷,按照政策规定,低保申请人须以银行账户没有存款为前提,要求李大爷将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取出。李大爷同意后,颜某便陪同李大爷回家取存款单。途中,颜某给“局长”哥哥打电话,并告知李大爷其哥哥答应了他的低保申请,同时拿出1500元现金给李大爷,称这是先期到位的补助款。拿着一大叠钞票的李大爷,心中除了对颜某的感激之外,更多的则是进一步的信任。
  老人轻信谎言被骗2万元
  李大爷告诉颜某,自己这么多年省吃俭用好不容易存了2万元钱,以备养老急需。颜某安慰李大爷说,如今有了低保补助款,其养老就不用发愁了。李大爷自从在颜某手中接过所谓的补助款后,顿时少了对养老的忧虑,憧憬着以后的好生活。
  在颜某开车陪同下,李大爷拿着存款单将2万元钱从银行取出。随后,颜某以让李大爷到银行查看低保补助款是否到账为由,提出代为保管取出的2万元现金。
  由于李大爷对颜某完全信任,对他提出的代为保管现金没有半点怀疑,便将2万元钱交其保管。此时,巨款到手后的颜某假装到车内等李大爷,趁机驾车逃离,等李大爷反应过来时,颜某早已不见了踪影。受骗的李大爷只好报警求助。
  大约一周时间,当地警方通过追踪排查,将涉嫌诈骗的颜某抓获归案,大部分赃款已被颜某挥霍。警方查证,颜某家住万州区,其对外宣称有个“低保局局长”哥哥纯属谎言,目的是以此为手段行骗。
  被告犯诈骗罪一审获刑受罚
  颜某到案后,向警方如实供述了诈骗犯罪事实,并退赃6000元。随后,检察机关以颜某涉嫌诈骗犯罪向忠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2月下旬,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颜某涉嫌诈骗犯罪一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档内裁量刑罚。同时,法院认定,颜某冒充“低保局局长”弟弟,以帮助办理低保补助款为名诈骗老年人财物,应予以从严惩处。鉴于颜某到案后如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还部分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忠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颜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责令颜某退赔被害人李大爷余下的经济损失。

  记者 向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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