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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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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4 19: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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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好消息,昨日记者从万州区民政局获悉,万州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保障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从10月1日起执行,目前正在补发10月份的差额。
  此次调整之前重庆城市低保标准,都存在着区域差异。去年提高低保标准后,按区域划分万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为每人每月36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为每人每月215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340元。在救助管理机构内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费标准比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据了解,经市政府同意,本次低保标准不仅再次提高,同时取消区域差距,全市执行统一标准。也就是说调整后,万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按每人每月230元执行;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85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在救助管理机构内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费标准比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万州区民政局一直以来着力改善民生,社会救助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城乡低保保障水平也稳步提升。
  据介绍,截至10月,全区低保对象31343户60182人,支出低保资金14956.83万元。城市低保人均补差水平265.5元,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水平159.9元,较去年同期增幅分别为10.2%、14.2%。
  万州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物价上涨,生活成本增加,再次提高低保标准有利于保障困难群众生活质量,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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