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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服务网格 优化服务方式 法律援助撑起老人权益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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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2 15: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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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化服务网格 优化服务方式 法律援助撑起老人权益保护伞
  “我被转卖的房款,拿回来了,你们真是我的‘明灯’!”近日,年近九旬的王道富在自家的书桌前,用颤抖的双手在纸上写下了这句话,向上门来为他提供法律援助的熊律师道谢。
  近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细化服务网格、优化服务方式等举措,为老年人提供了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年均办理老年人维权案件120件以上,为老人维权撑起一片蓝天。
  搭建法律“直通车”
  去年4月,高笋塘街道乌龙池社区84岁的老人陈世明被人以办房产开发为由,借去现金25万元,当时出据了借条并约定按季给付利息。之后,陈大爷多次讨要借款,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这笔存了几十年的积蓄,是陈大爷省吃俭用存下的养老钱,追讨无果令他着急不已。正在一筹莫展之际,老人听说有法援“直通车”,便试着给社区老协会长打个电话、说明情况,社区老协会长立即与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
  第二天,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援助律师来到陈大爷家里,就其遭遇的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近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利用乡镇、街道司法所这一平台,合理借鉴公安治安防控“网格化”管理的经验做法,按照“城镇半小时、农村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的工作模式,在全区村(社区)建立老年人维权联络点635个,在农村敬老院、城镇福利院等设立维权联系点237个,并与村(社区)老年协会会长(或秘书长),建立了直接的电话联系,形成了“以法援中心为枢纽、以司法所为主干、以联络点(员)为触角”的服务网格体系。
  以此为基础,全区52个乡镇街道的司法所,建立了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平台,统一配备了扫描仪、打印机,实现了法援网上审批,让老年人足不出乡镇、街道,甚至不出家门,就能直通法律援助中心,获得法援服务。
  撑起法律“保护伞”
  今年3月,茨竹乡盛家村82岁的张世秀老人,用不到1个月的时间,通过法援中心指派的秦郁艳律师2次上门调解、1次代理诉讼、1次送达判决,解决了赡养费问题。
  这是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创新援助服务方式,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推广“三项制度”、“三优品牌”服务模式,使法律援助深入人心。
  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我区建立了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有强烈工作责任感、有为老年人服务热情的选派援助人员“三有”标准制度;建立了对案件办理动态跟踪监督,及时了解办理情况,并通过回访当事人、旁听案件、检查卷宗等方式监督办案质量的质量监督制度;建立了对老年人维权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组织资深律师集体讨论、分析和研讨,使每件疑难复杂的案件,能得到较好的援助与办理的集体会商制度。
  在提供服务时,推出“三优品牌”,实行接待优先,凡老年人前来咨询,优先安排律师接待、解答,对文化不高、视力不好的老年人代填、代办;对70岁以上或患病、残疾老人,搀扶迎送出门;实行条件优待,对身患重病和孤寡的,实行审批、指派“一站式”服务;对行动不便的上门服务;实行服务优质,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使老年人能及时、就近获得优质的法援服务。
  同时,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加强与老龄委、区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借助资源优势,共同化解涉老纠纷,最大程度维护老年人权益。
  近4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老年人案件547件,调解纠纷8件,代书42份。
  送上法律“护身符”
  沙龙路电信公寓九旬老人王老先生,不久前其房屋被与其结婚不到半年、年龄相差37岁的妻子刘某转卖,且房款全部被其占有。悲愤交加的王老先生通过“老年维权服务联系卡”,一个电话联系上了区法律援助中心,并由此申请了法律援助,最终得到了法律援助中心熊律师的无偿援助,要回了被妻转卖的房款。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特别是农村、空巢老人文化普遍较低、对法律了解不多的实际,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以“五优化”老人法律援助主题实践活动、夕阳红老年人维权关爱行动为载体,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深入敬老院、福利院、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等地,以现场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上门,宣传老年人合法权益,接受现场咨询,发放“老年维权服务联系卡”,提升老年人维权意识,让老年人也有了法律“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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