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同城网

搜索
 
 
查看: 930|回复: 0

万州区消委会发布国庆中秋“双节”消费警示 假日购物须理性 消费安全记心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9-25 23: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万州区消委会发布国庆中秋“双节”消费警示 假日购物须理性 消费安全记心间
  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旅行社;防备促销陷阱;妥善保管消费凭证……近日,区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双节”期间旅游出行要警惕消费陷阱、理性消费,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遇到消费纠纷时要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今年“双节”有八天假期,很多市民都会选择出游。在选择旅行社时,市民要仔细签订合同,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注意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要被低价宣传诱惑,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交付旅游费用时须要求对方出具正式发票以及明确详细的旅游线路、服务项目和食宿标准,避免落入低价陷阱。
  “双节”期间也是换季之时,各大商场和服装专卖店的“打折风”愈刮愈烈,商家提价后再打折、商品以次充好的现象时有发生。消费者在购买此类商品时,需要多加留意,因为商家的口头承诺是不能作为任何依据的。市民也不要被商场里的打折、返券、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冲昏头脑,一定要根据个人的实际需要进行理性消费。同时,购物后要核查单据,索要发票,发票内容应写清所购物品的详细内容,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及时与商家交涉,减少损失。
  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区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依法维权。外出旅行如果在消费过程中发生纠纷,切不可采取过激行为,人为扩大事态或纠纷,致使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区消委会要建议消费者要做好三点:一是及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二是注意搜集相关证据;三是与旅行社协商,如果一时无法解决,可等到旅行结束后,再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消费者委员会或拨打工商局“12315”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谭本政 通讯员 何军





上一篇:万州加快大物流通道建设 力争今年开通万州至兰州集装箱班列
下一篇:万州区各大汽车站提前备战“双节”客流高峰 强化安全制度 增加应急车辆

相关帖子

万州生活网:https://www.023002.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