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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困难群体就业 万州今年将为2500人提供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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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8 16: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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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助困难群体就业 万州今年将为2500人提供公益性岗位
  为了帮助更多的困难群体就业,17日记者获悉,今年万州区将为2500人提供公益性岗位。
  进一步规范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
  据了解,在今年,我区将进一步规范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明确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定性、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地域范围、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岗位工种、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设置规模、农村公益性岗位可上岗人员对象、农村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条件等。
  依据这些条例,今年我区村居就业社保协管员每个村居将各设置1名,对辖区总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和5000人以上社区,经报区就业局批准后可设置2名;村居爱心看护员每个贫困村设置1名爱心看护员,对辖区总人口2000人以上村,经报区就业局批准后可设置2名,其余非贫困村居确需设置爱心看护员的,经书面报请区就业局批准,也可设置1-2名爱心看护员。
  据介绍,今后,农村公益性岗位可上岗人员对象已经明确,主要包括农村建卡贫困户人员、农村低保户人员、农村残疾人员、毕业两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农村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的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公益性岗位
  据介绍,凡符合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经街道、镇乡社保所初审合格后,应于当地公示5天并无异议者,方可上报聘用。经批准上岗人员,将对其集中进行业务培训,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我区实行岗位管理“十不许”制度,即:不允许申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允许无人上岗而虚设岗位,不允许已解除协议而不报减岗位,不允许一人在多个公益岗位上岗,不允许一个公益岗位有多人轮流上岗,不允许冒名顶替上岗,不允许村居干部兼职上岗,不允许已就业者上岗,不允许超期上岗,不允许上班时间过于集中。
  按照政策规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享受岗位补贴政策期满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实行退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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