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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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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5 23: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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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州“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正式启动 将搭建“消费、维权、展示、宣传”四大平台 系列活动3月11日开始举行
  2016年2月24日,记者从万州区消委会了解到,全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正式启动。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主要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此次活动将从3月11日开始,在城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广场宣传活动。
  据悉,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旨在鼓励消费者创新消费模式,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同时消费者维权组织将创新消费者保护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更好的消费环境。根据此年主题,从今天开始,万州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正式启动,全区将搭建起“消费、维权、展示、宣传”四大平台,征集消费者维权线索,为消费者现场维权,展示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
  “3.15即将来临,万州区工商分局及区消委会将针对区内大型商户和企业,集中开展行政约谈,营造“守法”氛围;同时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市民遇到消费方面的问题可及时投诉或者举报。”万州区工商分局纪检组长陈忠表示,今年区工商部门将组织更多消费者学习新《消法》,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执法打击违法商家。此外,还将加强部门执法协作,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商品,切实开展联合整治,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近期开始,全区已陆续开展消费维权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活动当天,还将在大型广场举行现场展览、文艺演出及宣传活动,同时举行万州区创业者诚信宣言暨创业创新大赛,以及万人签名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消费者维权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已经启动,凡是想要参与此次消费维权诚信单位评选的企业可自愿向当地消委分会提出申请,也可直接向区消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参评。参评的各类企业应积极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诚信经营,规范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参评企业一旦被评为“消费维权诚信单位”,其评选结果将进行媒体公示,并在当天的活动现场举行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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